有句話是這樣說的:"天下無不是的父母",看了以下的新聞之後會知道天下真的是有不是的父母。在這個行業這麼久,看到很多年輕的妹妹來上班都是因為家庭因素,例如:父母愛賭、父母愛喝酒、父母等等....。父母養兒女長大,兒女盡應盡的孝道本是應該,但如果父母已無可救藥妳是否要為自己的人生多想想呢?
我是酒店經紀我的工作是帶有需要這份工作的人到酒店上班,但我希望每個求職者上班都要清楚的知道自己在做什麼,而不是因為一些妳根本不需負的責任而來上班。
2012-06-16 01:20 中國時報 【葉德正/新北市報導】
這款ㄟ父親!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積欠龐大債務與房租,逼年僅十六歲的女兒小安(化名)上網援交,他還擔任馬伕接送女兒,前後多達一百次。板橋地院昨審結,認為李男未盡教養責任,竟要女兒下海賣淫賺錢,惡性重大,昨重判李男六年六個月徒刑。
判決指出,小安與就讀大學哥哥和打零工的父親相依為命,因家境貧困,每當要繳交房租時,一家人總為籌錢傷透腦筋,父親便向小安提議賣淫賺錢貼補家用。
檢警調查,李男和女兒自去年八月至十一月間,透過UT等網路聊天室,以「凱莉」等暱稱尋找援交對象;小安擔心自己未成年,男網友會怕吃官司不敢與她性交易,還佯稱已滿十八歲、身高一百六十公分,請男網友放心,每次收費三千元。每次交易後,女兒都會拿一千元給爸爸。
去年十一月十一日,小安再度上網尋找客人,遭網路巡邏員警發現,約定一周後到新北市某廣場附近碰面,當天一舉逮獲小安和父親。檢警事後查出,小安短短三個多月,已接客一百次,對父親推女兒入火坑的行為直搖頭。
法院審理時,父親坦承因被逼債而出賣女兒身體,他感到相當後悔;女兒則說,為了幫助家計,才答應從事性交易。她總計約拿出十萬元給父親,主要是用來繳交房租。
板橋地院昨日審結,認定父親惡行重大,嚴重戕害女兒身心,昨日依違反《兒童及少性交易防制條例》重判六年六個月。
但卻有百分之八十的人仍過著痛苦不堪且不如意的生活,
原因在於他們雖然相信自己能過得更好卻沒有實際行動,
沒有行動夢想都只是空想。
套一句老梗:心動不如馬上行動
突破困境就在妳的一念之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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